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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?

发布于2017-12-30

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,需要通过人事代理才能工作上班,目前人事代理制度已经在城市较为普遍了。也许有很多人第一次接触人事代理公司。那么员工在申请人事代理的时候需要什么资料?下面来为你们进行详细解释:

受理材料:

  1.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(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政府部门核准执业的有效公文)原件、复印件;

  2. 经办人(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员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;

  3. 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。

  单位需要凭受理材料领取人事代理存档登记表、人事代理委托书、人事代理协议书,填写并盖章后交予市人才交流中心。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,办理立户登记并与立户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,确立人事代理关系;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楚的,工作人员将出具审档情况告知单,档案退回单位补充材料。

  符合接收条件的受理时限为3~5个工作日,受理窗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。单位可在办理前致电咨询相关事宜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单位存档不足10人的不予立户,档案按个人存档管理;立户单位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,单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持单位介绍信办理续签手续。